【前言】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通用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篇一第一条目的
一、加强仓库保管员业务素质,提升仓库保管员的工作责任心,减少公司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秩序。
二、鼓励公司员工正确有效、长期努力的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全体仓库保管员。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实业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连锁企业。
第三条奖励
一、奖励方式
1、嘉奖
2、通报表扬:一年内连续3次通报表扬计为嘉奖1次
二、奖励规则
1、嘉奖对象:业务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在担任仓库保管员整年内盘点零差异的情况;
2、通报表扬对象:业务熟练、工作态度端正、在担任仓库保管员半年内盘点零差异的情况。
三、奖励标准
1、通报表扬:部门内部书面通报表扬;
2、嘉奖:奖励现金100~300元或等同价值奖品(依仓库保管员各自保管物品的种类及价值而定,具体奖励金额由各仓库主管及相关权限人决定);
3、员工所受奖励与惩罚不可相抵。
四、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及时提出申请,申请填写“仓库保管员奖励/惩罚申请单”,签核到部门最高主管,审批通过后交人资部;
2、奖金将由人资部向财务部门申请,之后交予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发放。
3、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全公司或部门内公告,并记入员工档案。
第四条惩罚
一、惩罚规则
(一)、甲类过失,作辞退处理,并向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故意或严重玩忽职守,造成盘点差异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记大过累计3次或在六个月中累计受到相当于2次记大过的处分;
3、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二)、乙类过失,记大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因玩忽职守,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含)以上,但小于人民币5000元以下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三)、丙类过失,记小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对工作态度随便、疏忽大意,工作中有失职失察之行为,且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以上,但小于人民币2000元以下,给公司带来损失者;
2、丁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四)、丁类过失,视情节严重记申诫或警告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因工作疏忽发生差错者,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
三、惩罚标准:
盘点差异金额惩罚标准5000元以上
2000元~
5000元
500元~
2000元
500元以下
甲类过失
乙类过失
丙类过失
丁类过失
容许差异金额(+/-)超出容许差异金额
门店5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仓库3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1、丁类过失: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评并按成本价承担3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平均分摊到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2、丙类过失: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4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平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3、乙类过失:公司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5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平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4、甲类过失:公司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6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平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5、员工如同时违反两项以上规定,将按“数过并罚”处置;如情节有轻重争议,由上一级主管判定为原则。
四、惩罚程序
1、凡违反以上各惩罚条例的,其所在部门主管须如实上报,申请填写“员工奖励/惩罚申请单”,依据第五条“奖惩核决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人资部;
2、惩罚事宜将记入员工档案,小过(含小过)以上处分将在公司内部公告;
3、惩罚之金额将在当月薪资中列出,并在下月或多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具体做法见上第三点)
员工若发生有本制度未列出之奖励及惩罚情形者,仍得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奖惩申请。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若有未列事宜或涉及员工其他权利、义务之约束事项,本公司得依实际需要另行规定之。
本制度经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公告施行,修正时亦同。
企业奖罚制度 篇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 ……此处隐藏6854个字……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的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5、附则
5.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5.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5.4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5.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篇七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财务考勤制度
1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
(5)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四、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五、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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