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检察院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温州鹿城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14年7月9日至8月29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指导老师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我首先来到的是公诉科,第一天开这里的时候,我就发现这里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公诉人都要负责办理大量的案件,远远超出我原来的想象。但因为我是刚进来的实习生,所以还不能够接触办案。我首先接到的任务,就是公诉科上一年度的卷宗装订整理工作,这种工作比较简单机械,对于我们这些刚刚参与工作的实习生,就成了这项工作的主要劳动力。每个人的卷宗都报到了装订室,堆得高高的,于是我们开始整理卷宗顺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将这些材料补齐。补这些材料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包括出庭笔录、“三纲一书”等,要完成这些需要看过所有的案件材料,对案情有全面的了解。材料补完以后我们开始取钉、裱糊、打上页码、制作卷宗目录、进行装订。装订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标准,整齐美观,然后进行最后检查,加盖公章、补充签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这里一本卷宗的装订才算最终结素。这项工作差不多持续了两周,我中间因为徐大哥给了我出庭旁听、陪同提审等另外的机会,所以断断续续地只做了几天,但最后完工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也包括我。
正如以上所说,我只整理了一两天的档案,指导老师就让我跟他一起学习处理案件了。先是在他出庭支持公诉的时候带我去旁听,还会带我一起去提审。我还记得第一次走进平湖市看守所的日子,那是在7月26日的上午,一共要提审四个犯人,主要是涉嫌抢劫罪。与我事先想象的犯罪分子面目凶狠,态度恶劣不同,几乎所有的犯人都比较配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即使有一些小麻烦,经过徐大哥的政策攻心和技巧性讯问也顺利的解决了。刚开始,我们实习生只是作为陪同人员,整个询问过程几乎都没有出过声,经过多次这样的提审就会有些无聊了。记得第一次有机会去询问时,我竟然害怕,不敢去询问犯罪嫌疑人。但是,有一次,一个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来找徐大哥时,因为徐大哥不在,我就对她做了一次简单的询问,并做了了笔录。这也是我第一次独立的询问,第一份独立完成的笔录。真的很有成就感。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珍惜着每一次机会。
由于是在公诉科,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温州市仅半年时间就要办理很多很多案件,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案量。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盗窃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员又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他们很多人是来平湖打工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毒品的泛滥等等。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公诉科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阿门
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第二个月,我的主要岗位是在审查起诉科,负责本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院直接立案侦查的经济、法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的监督;掌握分析社会治安动态情况;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研究提出本院审查起诉检察业务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
因此我主要实习科目是我最喜欢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这段时间,我过得很充实,准备司考,实习,生活排的满满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 ……此处隐藏8578个字……p>
1、巩固,联系,充实,加深,扩大所学知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提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初步掌握检察系统的程序。
4、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5、养成严肃认真,刻苦钻研,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6、扩大自己的社会交际面,提高交际能力。
二、实习时间
2014年2月11号至2014年4月10号
三、实习地点
西藏拉萨市达孜县
四、实习单位和部门
西藏拉萨市达孜县人民检察院
五、实习内容
我是怀着相当期待的心情来到达孜县人民检察院的,实习的第一天,起了个大早,跟桑珠老师一块来到了这 庄严肃穆的实习单位,可以说,这样一个地方对于每一个学
法律的人来说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吸引力。很随机地被安排在了公诉二处(抗诉处),跟桑珠老师一起,桑珠老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检察官,阳光俊朗,成熟稳重,在之后的实习过程中,他兢兢业业,严谨负责,严于律己的工作态度无不感染着我,在他的指导和帮助下,我顺利完成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始终以一种虚心学习的心态,踏实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配合老师的工作。我深知,自己是武汉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生,自己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无不影响着外人对理工大,对法学院的看法。于是,我严守实习纪律,除有特殊情况,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尽量多做事,按照老师的要求完成每一项具体的任务。
实习期间,我重复得最多的工作就是录案子,当中最核心的任务就是结合一审判决和上诉人的上诉状,根据自己对案情的分析,写审查意见。我喜欢这项工作,它考验我的专业知识的牢靠程度及其运用能力,也考察我对事情的分析能力。一个案子录下来,正如老师所说,一些刑事上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知识都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学习,或者可以说,是得到一次升华。桑珠老师对待工作一丝不苟,自然,对我要求也不会低,于是,每次我录完一个案子,就得拿去给他审核,每次都不管我自我感觉多么良好,他总能指出当中的一些不足,有的时候,还会不断地问我关于案情的一些细节,
和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是否正确,是否恰当,在他的严格把关下,我总要不断地去修正自己之前的作业,直到他也挑不出毛病为止。不过尽管如此,在我表现相当不错的时候,他也不会吝啬给我鼓励和表扬。于是,每次的作业,我只求得到他的认可,不知不觉,在每天的积累和锻炼下,我发现自己取得了不小的进步,老师也如是说。关于一些流程,关于一些技巧,实习快要结束时,我便都已经熟稔于心。
出庭也是我实习的内容之一。虽是旁听,但由于开庭的案子很多都是我录过的,所以,我可以很深入得去理解整个庭审。我喜欢法庭的那种庄严,我羡慕法官们,公诉员们,律师们,在法庭上,他们挥洒着他们的智慧与知识,竭力维护着自认为的正义,我感叹,法律人是伟大的。通过出庭,我对庭审的各路流程都有了相当透彻的了解,也对法官,公诉人员,律师,书记员的各自的职责立场以及定位有了更明确的认知。
在这里,不得不提起一次特殊的出庭经历。上诉人和被害人是亲戚关系,被害人在当地经营一家小型的虫草销售公司,上诉人是被害人请来做销售中介以及联系买家的销售人员,偶尔也替被害人管理下账目上的往来。当然,上诉人是知道被害人的银行帐户密码的。有一天,上诉人从被害人银行卡上擅自取走5000块。一审判决认定为盗窃,没有给与缓刑,而上诉人则认为自己是初犯,而且偷那五千块钱是因
为家中妻子生病,小孩上学,急需用钱,而且自己为公司倒贴了有五千多,觉得自己主观并无恶性,而且在一审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害人多次申请法院免除上诉人的刑罚等,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我专注于上诉人的陈述以及他的表情与眼神,突然一下,我原本中立的立场向他倾斜了,他说到他的家境,说到他的后悔,看着他拖着一双破的棉鞋,看着他那张憔悴的脸,看着他一头邋遢的头发,看着他陈旧的衣衫,我动摇了,我的天平象他倾斜了。我觉得他只是无知,我觉得他并无多大的主观恶性,我觉得他家里需要他。我同情他。庭审结束后,他央求法警允许他打个电话回家,却被法警生硬地拒绝了,我无法理解,我觉得他可以有权利打电话给家人,他这个时候需要家人给的温暖,哪怕只是通过电话,于是,我问法警,为何不让他打电话,法警见我情绪激动,便对我进行了一系列程序法上的硬性规定的教育。我虽然没有再表达自己的规定,但我的情绪依然无法平静。走出法庭,孙老师语重心长得对我说,我的心理素质还有待提高,而且作为一个公诉人员,要用客观的立场去判断,不能为自己的情感左右。这次经历让我得到了一次心路上的成长。多次的出庭,学到了很多专业的,社会的知识不说,更重要的是,让我对法律人的定位越来越明确。公平公正正义应该是我们法律人永远不变的追求。
整个实习过程当然少不了整理卷宗,装订卷宗这两项内
容。虽然这两项并不如前录案子,出庭那样对专业知识要求那么高,但也是锻炼我们耐心和细心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时候,我们花了一整个上午或是一整个下午地去整理,清理部分卷宗,也并不觉得很累,在翻阅这些卷宗的同时,我们可以很好地去了解西藏的法制状态,可以看看社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弊端。譬如说,我就有看到很多下边的县的抢劫案,罪犯大都是跟我年纪相仿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西藏还是处于教育落后的状态,法制教育没有得到广泛的普及,很多农牧名家庭对“法”的了解远远不够。即使所抢劫到的财物并不是很多,有的也就几十,或一两百,很多人还不明白自己罪行有多恶劣有多严重,在接受审判的时候,以自己的无知为盾牌,这些现象让我觉得悲哀,经济的滞后导致了很多社会问题。
正因为如此,西藏自治区高院结合西藏实际,明确提出了从立案、审判、执行到监督各环节的具体便民、利民、为民措施。认真组织巡回办案活动,运用“帐篷法庭”、“马背法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院队伍也逐步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通过全国法院援藏、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配套解决等渠道,全区法院交通工具、法庭设备和办公设备等装备条件明显改善。作为一个西藏新一代法律人,更加明白身上的重任。
无论是哪一份任务,我都认真对待,专心致志去完成,
老师的认可是我内心最大的满足。
六.实习总结
实习过程中最大的感受就是,公诉人员的工作并不是那么的轻松,事无巨细,都必须一丝不苟,因为这关系到上诉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论接受了实践的检验,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我的思维,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我结交了许多检察官 老师和其他从事法律作者,对我在法律方面的进步有很大的帮助。
谢谢学院给我这样一个实习机会,这两个月的实习让我增长了很多知识,专业的或非专业的,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懂得了什么是一个法律人的责任,什么是法律人该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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